WDSF表演舞规则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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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9-05 08:11

WDSF表演舞规则中文版

规则1(拉丁和标准舞风格)

1.1表演舞淡化失去拉丁和标准舞本身的风格及特点。编排的最低限度是表演部分与拉丁或标准舞风格持平。

规则2(舞种)

2.1在舞种的使用上,至少要用到拉丁舞或标准舞的3支舞、最多5支舞。可以使用其他舞蹈元素以丰富和充实组合的编排。但须注意不要破坏体育舞蹈的风格(见1.1).必须要能够清晰看到标准舞或拉丁舞的特点。

2.2其他舞蹈元素最多只能占用整支舞蹈的25%。

规则3(音乐)

3.1选手必须向协会提供:

  a)两份音乐光盘。

  b)注明音乐名称/作曲/制作/出版/录制编号

3.2时间限定

比赛时间在3:30-4:00分之间,包括上下场在内,以舞伴中任意一人进入舞池开始计时,至最后一个人离开舞池为结束。请注意,不要超时,否则裁判长将会取消其比赛资格。

音乐必须在表演开始的15秒以内响起。

规则4(托举)

4.1只要舞者之一的任何人在对方的支撑帮助下双脚离地,即视为托举动作。

4.2标准舞托举

4.2.1一个剧目里最多出现3次

4.2.2每个托举动作不能超过10秒

4.3拉丁舞托举

4.3.1一个剧目最多出现3次

4.3.2每个托举动作不能超过15秒

规则5(握持)

5.1标准舞握持

5.1.1在标准舞表演舞中,可以选择的握持方式有:

    男士右手或左手在女士背后

    男士左手握住女士右手

5.1.2在整个剧目的表演过程中,无握持状态最多只能维持15秒时间,并且最多只能有2次无握持舞姿。

5.1.3在开始部分及结束部分各有30秒时间可以无握持或使用其他风格的握持方式,这将由裁判长来判断正误,以避免舞蹈中出现伤害/损伤或冒犯类动作。

规则6(走场)

6.1主办方必须要在合适的时间,给予每对选手机会在正式比赛场地上进行走场的机会。每对走场最少要10分钟时间,以便选手测试地板及设备与音乐的匹配。

每对选手须在走场前至少15分钟抵达场地。

6.2 整个走场时间段,所有选手,WDSF裁判长,比赛监督,摄像,音乐师,灯光师必须全部到场。

6.3对走场及正式比赛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将视频资料作为违反规则进行裁定的依据。裁判长将取消没有参加走场选手的竞赛资格。

6.4走场时,比赛监督将对舞蹈是否符合WDSF规则及规定进行评判。若出现一些违规情况,将由其通知选手,以便及时修改和调整。

6.5除了由于上述违规原因而进行的不得已的调整外,比赛与走场组合必须一致。从走场到各轮次的比赛,小道具/服装/装饰以及灯光音乐都必须保持一致。

6.6若走场时某对选手的音乐出现了技术问题,那么必须给予受影响的选手在最后一对选手走场结束后再走场一次的机会,并有充分的时间去解决音乐问题。若无法解决音乐问题,那么该对选手将被取消正式比赛资格。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正式比赛的第一轮次,那么将采用同样的处理方式。但再往后若继续在音乐技术方面出现问题,比赛监督将立即取消该对选手比赛资格。

规则7(表演顺序)

7.1出场顺序由裁判长或裁判长指定人员抽签进行确定。需确保抽签时,所有选手或他们的代表人都在场。

7.1.1抽签确定的顺序就是走场或正式比赛第一场的顺序。

7.1.2最后一轮的出场顺序同样根据抽签来决定。

规则8(灯光)

8.1所有参赛选手在所有轮次中的灯光条件必须一致。除聚光灯外不允许其他灯光。

8.2要避免任何眩光直射选手,所以聚光灯的位置要足够高。

规则9(国际表演舞比赛)

9.1国际表演舞比赛执行如下条例

  a)标准舞表演舞

  b)拉丁舞表演舞

9.2格式

  9.2.1包括决赛在内,最多进行两轮比赛。

  9.2.2在每一轮次的比赛中,选手必须以同样的顺序表演同样的剧目,并使用     同样的音乐安排。

  9.2.3各轮次比赛进行中没有暂停。

  9.2.4各轮次之间最少间隔30分钟。

  9.2.5走场与第一轮次比赛最少间隔3小时。

规则10(比赛等级)

10.1WDSF世界表演舞锦标赛

  10.1.1成人和青年

  a)比赛类型

WDSF世界锦标赛包括

aa)标准舞

bb)拉丁舞  

b)邀请:

邀请函要送达所有WDSF成员国

c)资格:

每个成员国都能提名两对选手参加。

d)费用报销:

差旅费自理,提供两晚住宿,见B.6及附件。

10.2WDSF表演舞洲际锦标赛

成人和青年  

a)比赛类型

WDSF世界锦标赛包括

aa)标准舞

bb)拉丁舞

b)邀请:

  邀请函要送达洲际内WDSF相关成员国,以色列属于欧洲。

c)资格:

  每个洲内成员国都能提名两对选手参加。

d)费用报销:

  见B.6及附件。

10.3国际表演舞邀请赛

a)如果一个比赛的选手最少来自于4个WDSF会员国,那么除国际队列舞比赛外,它只能被命名为“国际表演舞邀请赛”。

b)邀请:

只能邀请WDSF成员国家/地区参加比赛,除非主席团另有决定。

c)费用报销

参赛人员费用报销将根据相关成员国协商决定。

规则11(参赛背号)

11.1第一轮抽签后的背号发给每对选手或他们的代表。参赛号数必须要显示出来,以便裁判和观众识别。

规则12(宣告)

12.1比赛中,主办方必须要提供一个仪式主持人。

所有选手必须要填完一个表格,里面有对他们剧目主题及细节的描绘。当宣告到某对选手时,该对选手要立即进入场地,开始他们的表演。

初赛时,必须宣告以下信息:

选手名字

代表国家

编导

剧目名称(即决赛时,若有其他附加有效信息,将放在编导名称之后,以结束宣告,作为剧目名称使用)

规则13(执裁)

13.1初赛采用淘汰制。裁判长确定并公布进入下一轮选手名单。

13.2决赛时,每个裁判要打两个分,一个为技术价值分,另一个为艺术价值分。两项分值相加为决赛成绩。若一个裁判给两对选手打出相同的分数,计分长将选择技术分领先者为领先者。

13.3决赛时,使用WDSF新的评分系统

13.4由多于一种舞蹈韵律组成的剧目,在技术价值分方面要高于只有一种舞蹈韵律的剧目,因为从技术上讲,韵律多则更难。

规则14(道具/配件/舞台装饰)

14.1无论在表演前,表演中或后都不允许使用道具,配件或舞台装饰。

规则15(服装及装饰)

15.1执行WDSF服装标准。

15.2男士/女士对服装或装饰的选择或补充要适合剧目主题。

15.3妆容和发型也要切合主题。

规则16(裁判长和比赛监督)

16.1裁判长和比赛监督

WDSF必须指派WDSF比赛监督及1名WDSF裁判长,以监督和指导主办方执行规则的情况,并有资格取消违规选手的参赛资格。

16.2在世界及洲际锦标赛时,主办方必须提供专门的摄像,最新的视频设备,以及一个屏幕用于展示监察看到慢动作展示和图像。

16.3每一轮次的所有表演,包括走场在内,必须录像以备回放监察是否违规,以作为取消选手资格的证据使用。

16.4资格取消

任一选手在比赛中出现的违规情况,都将导致立即被取消比赛资格。

在取消选手比赛资格的案例中,需要有由WDSF比赛监督和裁判长签署的详细报告,包括录像报告,或对其他原因的说明。将在比赛结束后一周以内送达WDSF体育部主任处。

16.5最终裁决

出现任何上述规则不清或不完整,未说明的情况时,由比赛监督给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