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六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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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10 23:54
评判六要素
AIDF亚洲国际舞蹈联合会官方网站(一舞所有网)    2012-03-01 21:30:33    文字:【】【】【
(一)评判要素
1.基本要求
足部动作;姿态;平衡稳定;移动。
2.音乐表现力
节奏;风格的理解和体现。
3.舞蹈风格
细微区别各种不同舞种之间的风格、韵味上的差别;个人风格的展现。
4.动作编排
动作流畅新颖,运用自如;体现舞种的基本风韵并有一定技术难度;动作与音乐密切配合,发挥音乐效果;编排有章法,充分利用场地。
5.临场表现
赛场上的应变能力;良好的竞技状态,专注、自信,能自我控制临场发挥。
6.赛场效果
舞者的风度、气质、仪表及出入场的总体形象。
在以上六要素中,前三项主要指选手的技艺品质,后三项是选手的艺术魅力。在第一、二次预赛中裁判着重于前三条要素的评判,在半决赛时着重于后三条要素的评判,在决赛中应全面地评价选手各项要素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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